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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热点事件宣传策划建议报告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2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舆情监测与应对能力,根据《科技传播中心突发事件舆情应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中心拟公开遴选1家热点事件宣传策划建议报告服务单位,开展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日常媒体报道和社会形象塑造的汇总和研判,包括对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相关媒体报道的日常舆情监测、预警、汇总,及时报告重要舆情,组织突发舆情事件的应急监测、研判分析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针对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及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相关关键词,对全网信息实时监测。监测范围包括国内网络新闻媒体、中央及地方重点报刊和新闻媒体网站、新闻客户端、社交媒体等;以及境外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等。报送专员以“文字+链接”的形式实时报送至工作群组,重大紧急敏感信息以书面、电话形式实时报送,保证24小时人工在线。

2.针对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及中国科学家博物馆负面和敏感舆情,在监测信息报送基础上,快速研判舆情热度、性质、走势、风险等,提供应对建议。

3.针对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及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的日常工作、重大活动,形成舆情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舆情风险研判、舆论反响总结等。

4.针对涉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及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的重大舆情或线下突发事件,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预警、专项舆情监测提供事前事中应对全流程支持;实时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帮助草拟和完善应对口径、制订舆情应对策略方案等。

5.开展不少于两期的舆情应急处理的案例分享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20万元。


四、合同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


五、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序号

审查项目

合格条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3

2024年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有效

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意不得缺漏财务报表和审计结论等关键页

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

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

缴税凭证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拟写)

有效

原件并加盖公章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拟写)

有效

原件并加盖公章

7

提供履约承诺函,承诺舆情监测服务期限至2026年4月

有效

原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评审材料》(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张老师

电话:010-87413551、87413547

电子信箱:552406126@qq.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附件:热点事件宣传策划建议报告服务项目申报评审文件.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