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基层科普典范活动全媒体宣传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5-04-16 | ||||||||||||||||||||||||||||||
各潜在供应商: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特别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精神传播、技术成果传播、创新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内设中国科学家博物馆。为了顺利开展基层宣传推广活动,确保科普活动得到全面、有效地宣传,提升基层民众的科学素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积极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基层科普典范活动全媒体宣传项目 项目概述:组织和策划基层科学传播活动,全面展现基层科普工作的成果,深入挖掘和推广基层科普的典型模式与创新实践。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地方媒体和新媒体的全方位参与,将科普知识普及到更广泛的公众群体中,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推动基层科普工作的不断创新与发展。通过深入调研、采访及工作总结,挖掘并提炼基层科普工作中的典型人物、事例、经验和成效,制作成总结典型模式的文章内容,进一步扩大科普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注科普、热爱科学的良好氛围,为基层科普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示范引领。 成果指标要求: 为全面展示基层科普工作成效,深入挖掘并推广典型模式与创新实践,拟联合中央、地方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协同发力,将科普知识广泛传播,为提升公众科学素养,促进基层科普工作创新发展做好传播服务工作。 1. 结合重要活动节点,策划1份宣传方案,明确传播目标、内容等。 2. 组织不少于2次的媒体深度调研,围绕基层科普形成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专题研究报告。 3. 围绕基层科学传播与高端科普两大主题,撰写不少于2篇综述性稿件,并完成不少于20次的稿件传播。 4. 策划并举办8场基层科学传播典型经验研讨交流活动,梳理不少于10条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工作建议,为基层科普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预算金额:35万元 二、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三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分别标注正副本字样),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亚男、黄安妮 电 话:13671215500、87413547 电子信箱:anniermini@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5年4月16日 |
||||||||||||||||||||||||||||||
|